受警友邀約!台中某派出所長「上班喝酒」 遭記過拔官

台中大甲警分局某派出所長,當班中午期間,應警友邀約到警友開設餐廳,一同商討警友相關事項,席間疑有飲酒情形,遭人檢舉,引起討論。大甲警分局表示,其酒測值達0.02mg/l,嚴重違反警紀,依規定予記過處分,並調離主管職務,以維護警紀。

大甲分局說明,該名所長於昨(7)日中午,當時為當班時間,應警友邀約,到警友開設餐廳,商討警友相關事項,席間疑有飲酒情況,遭人檢舉,分局介入調查,經督察組到派出所督勤時發現其有酒氣,予以酒測確認酒測值達0.02mg/l,嚴重違反警紀,依規定予記過處分,並調離主管職務,以維護警紀。

據側面了解,這名50多歲的所長,刑事系統出身,後來擔任行政警察,103年6月調任所長,去年到該所服務。

大甲分局副分局長洪嘉臨表示,王員酒測值雖未達公共危險罪標準,仍屬勤務中不當行為,嚴重影響警察紀律與社會觀感,警方對此絕不寬貸,依法嚴懲。

洪嘉臨強調,員警身為執法人員應潔身自愛,維護警察紀律與形象,尤其基層主管更應以身作則,不容有任何違規行為,未來將持續加強風紀教育,要求各級幹部強化管理,嚴格落實飲酒規範及懲處規定,並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的相關懲處,及可能面臨權益損失,提醒同仁勿心存僥倖,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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