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一名連姓男子缺錢花用竟然搶超商,趁店員不注意搶了一張千元大鈔要落跑,店員發現後出手阻止,結果千元大鈔被撕成兩半,連姓男子只搶到半張千元大鈔就逃離現場。警方接獲報案調閱監視器,很快循線查獲,連姓男子被法官依搶奪罪名判處6個月徒刑,如易科罰金18萬元。(彭清仁報導)
新竹縣連姓男子今年元月1日下午2點多,前往湖口鄉一家超商,先以100元購買32元的綠茶1瓶,趁著店員開收銀機找零錢的空檔,搶了一張千元大鈔就要離去。不過店員出手阻止,拉扯之際不慎將千元大鈔撕成兩半,連姓男子情急搶了半張千元大鈔就倉惶跳上店外的機車逃離現場。
警方接獲店員的報案調閱超商內外監視器,很快就將連姓男子順利逮捕,並起出半張的千元大鈔。全案警方則是依搶奪罪嫌移送法辦。
法官在審理時,被告連姓男子坦承缺錢花用才挺而走險搶超商。由於半張千元鈔是因為店員和被告在拉扯時,店員防護贓物所撕毀,但肇因於連姓男子有搶奪財物的動機和行為,法官最後還是依搶奪罪名,判處連姓男子6個月徒刑,如易科罰金是18萬元。換言之,搶了半張無法使用的千元大鈔,換來6個月徒刑,不管怎麼算都是划不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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